推预制菜抢优质商品货源 零售企业花式争夺春节消费市场******
记者 桂小笋
随着春节临近,线下实体零售企业对于春节消费市场的争夺也渐入高潮,各方在商品采购、产品调整等环节发力,有些企业携手老字号推出预制菜产品,也有企业聚焦消费场景,还有企业提前布局“抢占”优质货源。
山姆会员店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针对春节期间不同的消费场景,山姆会员店引入了丰富的礼盒商品,涵盖多元化场景,让消费者一站式购齐年货。同时,凭借高效运行模式等,让消费者直观感受到价格优势。例如,受全球供需变化影响,智利帝王蟹市场波动,为满足消费者需求,山姆会员店提前半年便锁定火地岛优质帝王蟹货源。“截至目前,礼盒类商品非常受欢迎,这是开发能力、供应链效率、一线门店呈现等环节共同努力的结果。”
此前,沃尔玛大卖场也公开表示,聚焦城市家庭消费场景,携手18家全国知名餐饮名店,推出“南北名店招牌菜”,提出“整席家宴解决方案”的新思路。
永辉超市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依托供应链优势与数字化建设,公司在2021年进军预制菜赛道,推出自有品牌“辉妈到家”。经过2年的发展,“辉妈到家”受到大量消费者青睐。近期,该品牌上新“辉宴系列”和“辉厨系列”,并推出了三十多款预制菜新品,加速预制菜品类布局。
“作为永辉超市旗下预制菜品牌,‘辉妈到家’依托于永辉在零售行业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和庞大客群,在产品开发前期大量调研了C端消费者的购买偏好。同时,依托永辉超市供应链优势,从销售终端深入到产业链源头,依托智能化冷链仓配,从生产到运输再到商超全程保鲜,实现产品的全链路管控。”永辉超市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有零售行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制菜产品几乎成了行业的“必选项目”,既有联名合作,也有企业推出自有品牌产品。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制菜市场潜力巨大,因此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各类企业争相布局相关领域。
艾媒咨询CEO张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零售企业开展预制菜业务有独特的优势,包括渠道优势和对消费者的触达能力。年夜饭是很好的消费场景,零售企业通过预制菜的方式占领消费者更多生活场景,也有利于提升用户黏性。
张毅向记者表示,看好预制菜产品在年夜饭市场的表现,随着消费场景进一步拓展,预制菜会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零售企业大力发展预制菜业务,争夺年夜饭市场份额,本质上是消费场景争夺战。品牌零售企业发展预制菜业务,优点在于食品安全、供应链有保障。”朱丹蓬对记者表示。
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经济观察)中外专家建言平台经济反垄断 吁规范“市场守门人”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随着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崛起,由此滋生的一些平台垄断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公平竞争,也引起各方警惕。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学术研讨沙龙上,多位中外专家表示,数字经济为大众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各国监管机构对其发展一直采取审慎包容态度。但未来相关领域要实现增强创新活力、降低市场进入壁垒、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目标,还有诸多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德国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院长、德国反垄断委员会成员阿希姆·瓦姆巴赫(AchimWambach)所著《不安的变革:数字时代的市场竞争与大众福利》一书近期在中国出版。该书关注的正是如何在发挥市场经济作用前提下,通过竞争政策规范数字化变革中的企业行为,并最终增进大众福利。
瓦姆巴赫表示,在强调竞争的经济政策指导下,德国规模前100大企业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在过去几十年中持续下降,有效保护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稳定了就业。
但他也坦言,数字化变革对这种稳态构成了冲击,领先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并在不断大量追加研发支出,不断拓展创新边界并扩大自身优势,市场集中趋势不断加强,且存在企业滥用市场势力损害大众福利现象。对此,德国和欧盟的应对方式是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和开展国际合作,推出GAIA-X等欧洲数据平台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及《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旨在明确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遏制大型网络平台恶性竞争行为。
德国政府宏观经济顾问托马斯·费泽介绍,《数字市场法案》草案将大型平台企业称为“市场守门人”(Gatekeeper),因为其具有制定市场准入门槛的能力,并针对这类平台提出了“守门人法规”。此前欧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和执行都耗时较长,此番立法体现出对提升执法速度和效率的追求,并力图在动态和静态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规范平台经济竞争模式,中国亦动作频频。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平台企业作出更多细化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黄勇表示,反垄断法初衷是防止市场上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在数字经济中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认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竞争效果,其中有两个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对数据属性和意义进行明确;二是结合相关市场的界定认识反竞争行为的发生场景。
在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富成看来,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可预期、无歧视的营商环境是需要国家提供的制度公共品。但电商平台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的电商平台企业承担了对平台上众多市场主体的治理功能,也要在电商经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协同培育平台间和平台上的良好商业生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亦指出,平台企业一系列新的经济社会角色使其在生态治理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大提升,政府直接治理所有市场主体的传统模式不再适用,构建政府与平台协同的多元治理体系应是未来平台经济治理模式设计的主要方向。(完)